中國新聞網報道 國家發改委9月16日發布《中央儲備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其中提到,原糖年度輪換數量按15-20%比例掌握;白砂糖原則上每年輪換一次。
《辦法》共8章,36條。第一章總則共3條,闡明了制定目的、概念定義、原則要求。第二章職責分工共5條,規定了有關部門單位的職責任務。第三章計劃管理共8條,規定了中央儲備糖收儲、銷售、輪換、動用計劃的提出和確定流程,以及操作方式等。第四章倉儲管理共7條,規定了承儲企業選取和倉儲管理要求。第五章質量管理共3條,規定了質量要求和質量檢驗監測要求。第六章監督檢查共5條,規定了有關部門單位的監督檢查和核查職責。第七章罰則共3條,明確了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第八章附則共2條,規定了施行時間和解釋部門。
《辦法》明確,中央儲備糖原則上實行均衡輪換。原糖年度輪換數量按15-20%比例掌握,根據市場調控需要可適當增減,原則上不超過庫存總量的30%;白砂糖原則上每年輪換一次。
《辦法》明確,中央儲備糖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和食品安全要求。儲備原糖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儲備白砂糖必須符合國標一級及以上。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中央儲備糖,不得用作原料生產食品,也不得投放食品市場進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