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TW.COM糖網 據(VGP)越南工商部6月15日頒布對部分原產于泰國的蔗糖產品征收 反傾銷和反補貼稅的1578/Q?-BCT號決定。據此,工商部將對部分原產于泰國的蔗糖產品征收稅率為47.64% 反傾銷以及稅率為4.65%反補貼稅。
反傾銷和反補貼稅征收期限自該決定生效之日起 5 年。
此前,越南工商部對部分原產于泰國的蔗糖產品發起了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經調查確定原產于泰國的蔗糖產品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根據世貿組織、外貿管理法和相關規定,工商部對國內生產行業遭受的損失、泰國蔗糖生產和出口商的傾銷和補貼程度等進行了仔細的評估,同時考慮到下游產業和消費者的影響。
調查結果顯示,從泰國進口的蔗糖制品補貼率和傾銷率高達47.64%,給越南國內制糖業造成了嚴重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