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關總署消息,10月25日,在中國領導人和巴西總統博索納羅的見證下,中國海關總署署長倪岳峰與巴西聯邦共和國聯邦稅務總局海關署副署長科巴利在北京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巴西聯邦共和國經濟部聯邦稅務總局關于中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巴西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制度互認的安排》。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簡稱,即“經認證的經營者”。按照國際通行規則,海關對信用狀況、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良好的企業進行認證認可,對通過認證的企業給予通關優惠便利。實現互認后,AEO企業的貨物在互認國家和地區通關可以享受便利化待遇,能有效降低企業港口、保險、物流等貿易成本,提升國際競爭力。
巴西是中國在拉美的重要貿易伙伴,中巴同為金磚五國成員。近年來,兩國經貿往來十分密切,雙邊經貿發展迅速。
根據互認安排,中巴海關將向對方互認的AEO企業提供以下便利措施:
1、適用較低的單證審核率
2、降低進出口貨物的查驗率
3、對需要實貨檢查的貨物給予優先查驗
4、指定海關聯絡員,負責溝通解決項目成員在通關中遇到的問題
5、由于安全警戒級別提高、邊境關閉、自然災害、危險突發事件或是其他重大事故等造成國際貿易中斷,在貿易恢復后優先通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