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廣西壯族自治區糖業發展辦公室關于組織申報第二批數字廣西建設標桿引領重點示范項目(企業、平臺)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你們按照文件要求,組織企業于2020年7月31日前進行申報,并在數字廣西(中國-東盟信息港)綜合管理平臺(互聯網:http://221.7.197.254:8081,政務外網:http://10.6.54.51:8081)填報,并將相關申報材料電子稿報我局行業管理科(郵箱:bhhyglk@163.com),以便匯總上報。
附件:廣西壯族自治區糖業發展辦公室關于組織申報第二批數字廣西建設標桿引領重點示范項目(企業、平臺)的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組織申報第二批數字廣西
建設標桿引領重點示范項目(企業、平臺)的通知(桂數發〔2020〕18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
自治區有關廳(委、局),各市大數據發展主管部門,有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數字廣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數字廣西建設標桿引領行動方案〉的通知》(桂數廣辦發〔2019〕9 號)精神,深入實施大數據戰略,加快數字廣西建設,現就組織申報第二批數字廣西建設標桿引領重點示范項目、企業和支撐平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圍繞國家大數據戰略和數字廣西建設,重點支持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5G、區塊鏈、新基建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實體經濟、政府管理、民生服務深度融合應用示范項目,以及為廣西數字經濟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企業和重點支撐平臺(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
二、申報對象
申報單位應是在廣西境內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會團體等機構。
三、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詳見《第二批數字廣西建設標桿引領重點示范項目(企業、平臺)申報條件》(附件2)。
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材料應包括但不限于申報書要求,申報書詳見附件。
(二)提交材料包括紙質材料(一式3份)和電子文檔(U盤)一份,并于2020年7月1日—31日在數字廣西(中國—東盟信息港)綜合管理平臺(互聯網登錄:http://221.7.197.254:8081,政務外網登錄:http://10.6.54.51:8081)填報,操作說明詳見附件7。
(三)紙質材料裝訂要求:
1.申報材料統一采用A4紙雙面打印或復印,按申報書要求材料的順序、編目裝訂成冊。裝訂必須符合存檔要求,不允許用塑料夾、皮包裝,封面(首頁)必須為紙質且內容格式與申報書封面一致。
2.排版要求:一級標題為3號方正黑體、二級標題為3號楷體GB_2312;正文字體為3號仿宋GB_2312,單倍行距;表格內文字字體為4號仿宋GB_2312。
3.申報材料加蓋申報單位騎縫章,相關佐證材料(或復印件,復印件要求清晰且無涂改)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4.申報材料不予退還,屬于保密材料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申報單位應保證所報材料如實,內容和數據真實可靠。提供虛假材料或內容、數據失實的,經查證后取消申報資格。
五、組織申報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做好本地區、本部門項目(企業、平臺)的組織申報、篩選、審核和推薦工作。各市大數據發展主管部門、有關自治區級部門負責所屬單位(企業)的申報工作。地方單位(企業)申報項目,向當地大數據發展主管部門申報,由當地大數據發展主管部門向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推薦;自治區級黨政機關、直屬機構、企事業單位可直接向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申報。
(二)請各推薦單位加強項目(企業、平臺)初審工作,對申報項目的可行性及申報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嚴格把關,并在項目申報書中填寫推薦意見。
(三)請各單位于2020年7月31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匯總表(格式附件3)及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電子版U盤一份)報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地址:南寧市良慶區體強路18號1517室(請注明標桿引領申報材料),郵編:530221,聯系人:李桂玉,0771—6113531;楊玲,0771—6113559。
未盡事宜,請與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技術與應用推廣處聯系,聯系人:秦靖翔,0771—6116975;高鵬飛,0771—6116978
附件:1.第二批數字廣西建設標桿引領重點示范項目(企業、平臺)申報指南
2.第二批數字廣西建設標桿引領重點示范項目(企業、平臺)申報條件
3.第二批數字廣西建設標桿引重點示范項目(企業、平臺)推薦匯總表
4.第二批數字廣西建設標桿引領重點示范項目申報書
5.第二批數字廣西建設標桿引領數字經濟產業重點示范企業申報書
6.第二批數字廣西建設標桿引領重點支撐平臺申報書
7.數字廣西(中國—東盟信息港)綜合管理平臺操作說明
2020年5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