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昆明7月26日電 (程浩)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是云南省委、省政府立足當地農業獨特優勢與產業發展現狀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推動云南農業實現跨越式發展的必然選擇。為加大云南省“綠色食品牌”品牌培育力度,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近日制定《云南省“綠色食品牌”品牌目錄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明確品牌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征集一次,申報范圍為云南省的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品牌入選后,可進入云南省“綠色食品牌”官方授權渠道進行產品展示和銷售。
據悉,《辦法》所指云南省“綠色食品牌”品牌是指云南省轄區范圍內農業生產者或經營者在其農產品(包含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或農業服務上使用的,用于區分同類和類似農產品的品牌。
品牌目錄申報范圍為云南省的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公用品牌是指在特定自然生態環境和歷史人文因素區域內,由相關組織或機構所有,若干農業生產經營者共同使用的農產品品牌;企業品牌是指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獨立所有,在主體生產的所有產品上統一使用的,用于區分其他相同和類似產品的品牌;產品品牌是指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獨立所有,在主體生產的某個類別或單一產品上使用的,用于區分其他相同和類似產品的品牌。
申報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應當符合的品牌條件為:申報品牌已經取得至少一項合法有效的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或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擁有鮮明的品牌標識和規范的授權管理辦法,連續使用三年以上。申報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應當符合的品牌條件為:申報品牌已經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標注冊,擁有鮮明的品牌形象標識,連續使用三年以上。
對“有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近三年品牌產品出現抽檢不合格,發生食品安全問題、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辦法》規定不能申報品牌目錄。
《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